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0330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草除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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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1月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9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除灵 | benazolin-ethyl | 96%,9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苗后茎叶除草剂,杂草通过叶片吸收,传导到整个杂草植物体,杂草受药后生长停滞,叶片僵绿,增厚反卷,新生叶扭曲,节间缩短,最后死亡。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田或其它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开启包装物时,请带好手套及口罩,小心开启桶盖,用后不要乱放,集中处理或退回我厂。 2、生产操作时建议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工作现场禁止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3、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禁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工作服,小心扫起本品,避免扬尘,装入备用袋中。用水刷洗泄漏污染区。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目前尚无解毒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12岁以上为30ml,以下减半。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若病人不清醒,可插管保护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畜禽,并加锁。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