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0147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5000-8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梨木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视梨木虱发生情况 隔10-15天可再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抗生素类生物杀虫杀螨剂阿维菌素与吡虫啉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梨树梨木虱。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由抗生素类生物农药和烟碱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源作物开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