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01571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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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其制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 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面具,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4. 不慎发生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5.使用的包装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如误服,无解毒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银两、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