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010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0-2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苯噻酰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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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异型莎草 | 60-80克/亩(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60-10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施药时期:水稻抛秧、移栽后5-7天,采用药土法,亩拌细土20千克,均匀撒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用于水稻田除草,可有效防除禾本科杂草,对异型莎草能有效控制。对移栽水稻有优异的选择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无药害,土壤吸附力强,持效期在1个月以上。 |
注意事项 | |||
1、该产品在水稻上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施药时一定要灌上3-5厘米水层,确保5-7天,让其自然落干,以后正常管理。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水层淹过水稻心叶、漂秧易产生药害。3、水稻田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不可将施药后的水排入荸荠田、菇田、鱼塘,以免有药害。4、杂草萌芽期防治最好,超过4叶期会影响效果,请注意适期用药。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污染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误食中毒,应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混放、混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