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5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2-7 | 有效期至: | 2008-12-6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洛阳巧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4.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使用本品时亩用制剂量为60-80毫升,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原药复配而成,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鱼、蚕、蜂高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如是阿维菌素引起,可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如是三唑磷引起,如是三唑磷引起中毒,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