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5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2-7 | 有效期至: | 2008-12-6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盛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1、乙酰甲胺磷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其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2、本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
1. 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时间在白菜、甘蓝上为7天,在萝卜、大白菜上为14天。每季蔬菜最多只施用2次。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 本品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4. 本品如发现有结晶析出,不影响质量,用时摇匀。5. 本品对蜜蜂有毒,应选择适宜的防治时期,需避开作物开花期施药。6. 用药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包装物。在洗涤药械和处理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池塘、河流等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如果药剂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如溅入眼中,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请医生诊视。2、如吸入中毒,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解毒可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放置于儿童触达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2、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用毕将塑料袋口扎紧,以防吸潮结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