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4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1-11 | 有效期至: | 2008-11-10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剂防治适期为二化螟1-2龄幼虫高峰期施用。2.将亩用制剂量加清水40-50千克稀释后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外观为均相液体,是一种中等毒、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本品在碱性条件下不稳定,在微酸性介质中较稳定。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本剂在碱性介质中水解失效。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操作人员应穿戴口罩、长袖衣裤、胶鞋、防护手套顺风向进行喷雾。喷雾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桑树或蜜源作物上。施药后应及时洗手与洗脸。 3.施药后用完的包装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在环境中。剩余的残液不得倒入鱼池和水塘,不得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械。 4.本剂在水稻中施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最多施用2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属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使用时如接触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有不适应及时请医生诊治。如发生中毒现象可用阿托品急救,并立即携本标签请医生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应单独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与碱性介质同贮同运。严防潮湿与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请将本品远离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