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3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0-8 | 有效期至: | 2008-10-7 |
农药名称: | 吡虫·杀虫单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3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85-14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二化螟 | 85-14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5-14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85-1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螟虫卵孵化高峰期及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啶类农药与沙蚕毒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属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可杀死水稻等作物上的飞虱、二化螟、三化螟及稻纵卷叶螟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蔬菜、豆类、棉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对稻纵卷叶螟和稻苞虫发生的田块,应采用粗喷雾法,不能用泼浇法。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后,田间应保持寸水层5-7天,否则会影响药效。5.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为恶心、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等。2.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请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制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用过的废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