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3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0-8 | 有效期至: | 2008-10-7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平湖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65%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3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蔬菜小菜蛾卵孵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时应细致、周到、喷足水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用量较少、杀虫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效果较好和低残留的特点。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安全间隔期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7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误服中毒,如误服中毒,要立即清洗口腔及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如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