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1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9-21 | 有效期至: | 2008-9-20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6%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性强,喷雾时要均匀周到。2、本品没有内吸性,因此喷雾时要仔细,使雾滴覆盖整个植株。3、本品应于幼虫初卵孵化盛期至3龄前期施药。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阿维菌素混配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害,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峰群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2、急救措施:①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流通处;②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③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与热源。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