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1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9-21 | 有效期至: | 2008-9-20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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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原阳县第一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地下害虫 | 4000-6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在阴天或临近傍晚施药。2、本品应在花生播种前均匀沟施或在花生生长期,按用量加适量细土均匀混合后,撒在花生垄一侧并及时封土。3、在幼虫发生期使用本品效果更好。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有机磷类农药加适宜的载体配制而成的颗粒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在土壤中药效期较长。可有效的防治花生田蝼蛄、金针虫、蛴螬等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宜在花生播种前或在花生生长前期进行沟施,每季花生最多使用1次。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肥料等物质混用。3、撒施本品应戴手套,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对鱼、蜜蜂、七星瓢虫有毒,禁止在池塘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包装袋请及时深埋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头疼、头晕、恶心、视力模糊、肺水肿等典型的有机磷中毒症状。误中毒请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救治,给病人皮下注射1-2毫克阿托品,(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并立即催吐,再对症治疗,请注意保护食管和胃管。上呼吸道刺激可饮少量牛奶及苏打。眼睛受到沾染时用温水冲洗15分钟以上,皮肤发炎时可用20%苏打水湿绷带包扎。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