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1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9-16 | 有效期至: | 2008-9-15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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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苯甲酰脲类与有机磷类的组合,通过抑制几丁质合成,杀灭害虫。本品斗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8、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