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21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9-16 | 有效期至: | 2008-9-15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玥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梨树梨木虱卵孵化初期或发生高峰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对害虫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防治梨树梨木虱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3、本产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定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物质混合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 导致呕吐。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断为谢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远离儿童,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不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等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