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528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9-2 | 有效期至: | 2008-9-1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梨木虱若虫发生初盛期进行防治,大风高温天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系抗生素类杀虫剂与菊酯类杀虫剂混合的复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梨树梨木虱。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施药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保护皮肤外露部位。作业休息期间不得吸烟、吃东西或喝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完的包装物应回收妥善处理,不得丢弃在田间地头,不可留作它用。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剂对家蚕、蜜蜂、鱼、虾类有毒,施用时应注意保护,桑园、蚕室附近以及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头痛、耳鸣等。2、应立即将中毒者脱离中毒现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尽快脱去中毒者被农药污染的衣物,彻底清洗被农药污染的部位,注意不要用热水。3、如农药溅入眼内,用清水或2%小苏打水、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4、如经口中毒者,要尽快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清除消化道内的农药,补液利尿以排毒。5、严重者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按抗生素类及菊酯类农药解毒方法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低毒、易燃、易爆应采用防护措施。2、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及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保存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4、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倒置,注意远离火源和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