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9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8-3 | 有效期至: | 2008-6-30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蚜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蚜发生初期喷雾,注意喷雾均匀,每亩用水45千克;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高粱和瓜类幼苗敏感;在上述作物附近用药时,注意防止药液飘移,造成药害。3.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天晴后应补喷一次,大风天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棉花棉蚜,宜在棉蚜发生初期施药防治。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为3次。2.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附近禁用。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本品对高粱和瓜类幼苗敏感,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造成药害。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立即引吐(清醒时)、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