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6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6-30 | 有效期至: | 2008-5-3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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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使用时期应于蚜虫初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吡啶类化合物,它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之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柑橘树和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桑蚕有毒,使用时切勿洒在桑叶上。3.本品不能与强碱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为延缓抗性的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事业。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施药后残液严禁倒入河流中,器具禁止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洗胃,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贮存、贮运时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