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40236-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40236 首次批准日期: 2004-5-20 有效期至: 2008-5-23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rich-d-transallethrin 0.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提示:将双盘分成单盘,插在支架上,然后将外端头点燃。使用时,避免放在通风口和空气对流处,若用市售铁盘燃点,应注意蚊香外围勿触及铁盘边缘,请将蚊香的正面向下放置,并经常清理铁丝或锯齿上的积炭,以保证燃点效果。
产品性能
蚊香采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点燃后对蚊子具有驱杀效果,能有效预防蚊子对人的骚扰,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实为夏令驱蚊之佳品之一。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若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尊医嘱进行解救。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2.产品应贮存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远离儿童,不得靠近明火,勿与食品、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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