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5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6-4 | 有效期至: | 2008-5-16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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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蚜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苹果树蚜虫发生期,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外,还具有渗透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及桑园附近禁用。5、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体弱有病者不得接触本品。6、施药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人畜低毒,眼睛溅入、皮肤沾附本品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发生中毒,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