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2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26 | 有效期至: | 2008-4-21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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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天环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基硫菌灵 | thiophanate-methyl | 30% |
福美双 | thira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病害初发期施药,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施药间隔15天以上。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复配杀菌剂,外观为均匀疏松的细粉,主要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要洗澡、更衣。3、不能与铜制剂、汞剂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4、施药时气温超过30度时应增加对水量,降低使用浓度。5、对有益生物有毒,使用时应注意。禁止在桃、李等敏感作物上使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福美双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甲基硫菌灵对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有刺激,可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急救治疗:沾附皮肤、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并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