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3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5-13 | 有效期至: | 2008-4-21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750-1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注意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2.建议在害虫发生始盛期兑水喷雾,喷雾需要求均匀周到,防止漏喷。3.不宜在雨前施用,施药后若遇到下雨,雨后应补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全新作用机理的杀虫剂,通过阻断神经传导使害虫麻痹死亡,且杀卵效果较好,具有触杀、胃毒及渗透传导作用,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2.每季作物施药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应与不同作用机理的产品交替使用。4.本品水生动物、蜜蜂、蚕高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5.施药人员需戴口罩,使用时切勿吸烟或饮食,如药液接触皮肤应及时用清水洗净。作业完毕后,应立即清洗裸露身体部位。6.本品是液体剂型,开启药瓶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剂四处撒溅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7.请注意环境保护,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清洗喷施器具及衣物,不要将清洗液倒入池塘、鱼塘中,应远离地方低洼处挖一小坑,将污水掩埋。空袋应销毁,不得移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该产品属神经毒剂,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严重时导致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治疗:1.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2.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