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6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18 | 有效期至: | 2008-4-13 |
农药名称: | 阿维·丁硫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13.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适宜在害螨发生初盛期,均匀喷雾。重点喷施叶背面及嫩叶嫩芽害虫害螨密集处。 |
产品性能 | |||
复配的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可以快速被作物吸收,并传导至植株各个部位,害虫害螨取食叶片或接触药液后神经生理活动被干扰,神经传导受阻,使其麻痹、中毒而死亡。可用于柑橘树红蜘蛛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能超过2次。2、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3、在使用该产品时禁止飘移到刚施过敌稗和灭草灵的稻田,以防产生药害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5.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6.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丁硫克百威中毒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 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阿维菌素中毒表现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如沾染迅速用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3、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4、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5、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