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1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14 | 有效期至: | 2008-4-4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水象甲 | 120-1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害虫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三唑磷是有机磷类农药,抑制害虫的神经系统,导致害虫死亡,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杀卵效果明显。本品是由三唑磷原药、乳化剂、溶剂等加工而成,特别适用与防治水稻二化螟、稻水象甲。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属有毒制剂,施药时要佩戴防护用品,施药后及时用清水冲洗,施药时不得抽烟、饮食。2.正确按照规定的作物和使用剂量进行施药,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安全间隔期30天,最多施药次数2次。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