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6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17 | 有效期至: | 2008-3-28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3.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3.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5.04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掌握在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用药,注意均匀透彻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兼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的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产品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 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流涎、视物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多汗、肌麻痹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误服则应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2%~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就医。阿托品与肟类复能剂均有解毒效果。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源、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环,严禁与碱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