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3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2-10 | 有效期至: | 2008-3-22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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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大豆真叶-2片复叶期,杂草1-4叶期施药。2、甜菜、油菜、西瓜、水稻、高粱、蔬菜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施用本品的田块必须在三年以后才能种植上述作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选择性苗后早期春大豆田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 ,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2.低洼田块、 酸性土壤慎用。3.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4.于苗期(大豆真叶-2出复叶期,杂草1-4叶期),每亩兑水40-60升,茎叶喷雾处理。5.严格按照要求用药,同一田块一季只能使用一次本品。6.甜菜、油菜、西瓜、水稻、高粱、蔬菜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施用本品的田块必须在三年以后才能种植上述作物。7.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不要漂移到敏感到作物上,造成药害。8.施药时穿戴防护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急救措施:如有药液触及皮肤,应用肥皂和水冲洗干净,并换洗衣物;如有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及时进行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藏运输过程中,应密封,远离火源、热源,切勿污染食物、饲料。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