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8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26 | 有效期至: | 2008-3-14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松辽生物农药制造(黑龙江)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朝阳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6.67-133.33克/亩 | 茎叶喷雾处理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大豆苗后1—3复叶,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玉米、小麦、亚麻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联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大豆田阔叶杂草,能被杂草根叶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使其迅速枯黄死亡,喷药后4—6小时遇雨不影响药效,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使用条件:A、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B、套种大豆田不能用此药。C、干旱等不良环境条件下使用本剂,大豆叶片有时会有轻度抑制或叶片皱褶、褐斑、暂时萎凋,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此类生物。4、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5、用后剩余的药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倒进水田、湖沼、河川里。容器不能装其它东西,用后洗净、焚烧或掩埋,妥善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