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8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30 | 有效期至: | 2008-3-13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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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喷雾时应沿顺风方向进行,喷药后6小时内遇雨应重喷。2、视作物生长情况掌握好喷液量,叶面上下均匀沾附药液为好。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化合物,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 |
注意事项 | |||
1、叶面喷洒时对蜜蜂有危害,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水产养殖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使用时应穿工作服,带口罩、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期间不可吸烟或饮食。作业完毕,应立即洗手、脸及裸露皮肤部分。3、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大使用次数2次。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接触皮肤、眼睛,应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切勿让儿童接触到药剂。2、贮存干燥通风处,远离种子和食物。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