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7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19 | 有效期至: | 2008-3-10 |
农药名称: | 柴油·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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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6% |
柴油 | petroleum oil | 3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75-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毒死蜱和柴油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在作物各个生长期使用均可表现出较好的杀虫活性。本品渗入植物组织,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施药时必需穿好戴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烟草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肌肉震颤。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柴油中毒为主,对症治疗。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