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4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2-20 | 有效期至: | 2008-2-25 |
农药名称: | 杀单·乙酰甲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5%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6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9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水稻分蘖期,2-3龄幼虫期使用本品。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系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及内吸传导作用,兼有熏蒸、杀卵作用的杀虫剂。主要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田稻纵卷叶螟害虫。 |
注意事项 |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带帽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对棉花、烟草易产生药害,大豆、四季豆、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本品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送医就诊。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解毒剂:用阿托品1~5mg或用解磷定0.4~1.2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易燃,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远离火源,并备有灭火器材。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储存药剂的地方,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