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4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2-24 | 有效期至: | 2008-2-22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涿州市翔翊华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4.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宜在虫害发生初期用药。 |
注意事项 | |||
1.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对 鱼、蜜蜂、蚕高毒,施药时避免在养蜂、养蚕地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4.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2.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4.误服,立即就医,对症治疗。5.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