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花露水登记证WL20040109-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401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4-2-20 有效期至: 2008-2-5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涂抹
使用技术要求
驱蚊:直接均匀适量涂抹于易被蚊子叮咬的身体裸露部位,有效驱蚊时间可达4小时。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驱蚊时间4小时。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用后洗手;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本品忌食。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若溅到皮肤或眼睛上,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若不慎误服,请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远离火源。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