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3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2-18 | 有效期至: | 2008-1-3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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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800-1600克/亩 | 定向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用本品时应视杂草生长情况而定,均匀全面喷雾,一年生杂草每亩用药剂量为0.8-1.0千克;多年生杂草每亩用药剂量为1.0-1.6千克;多年生恶性杂草每亩用药剂量为1.5-3.0千克;药液用 40-50千克水稀释后,可适量加少量洗衣粉,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喷雾时以叶片滴水为最佳效果。2、施药时应选择晴天无风天气,应压低作定向喷雾,防止药液漂移到附近农作物上;不能接触作物的绿色部分,以免发生不良影响。3、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较强内吸传导性能,通过杂草的茎、叶吸收传导至植株,直至根部,从而导致杂草整株死亡。主要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超过3次。2、施药后请勿割草,放牧,翻耕;药后6小时内如遇大雨会影响药效,酌情补喷。3、药液请用清水、清河水配制,不要用浑浊泥水、污水,否则影响药效。4、施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饮食、不抽烟。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5、施用本品后要及时清洗用具,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 。禁止与杀虫剂混合施药。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不可随地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