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1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15 | 有效期至: | 2008-1-26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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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7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适宜施药时期为小菜蛾幼虫3龄以前。2.注意喷雾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时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触杀作用。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在十字花科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其它药剂交替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及沾染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5. 剩余药液和空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尚无专门解毒药,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