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5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2 | 有效期至: | 2008-1-13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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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37.5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30-37.5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于水稻移栽后5-10天,充分缓苗后施药,施药时稻田保水3-5厘米浅水层,但不能淹过水稻心叶。将本品先用细土1公斤/亩拌均匀后,再加入细土10-15公斤拌匀,在稻叶露水干后,均匀撒施,施药后保水5-7天,以后缺水续灌,切忌断水。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致使杂草枯死。对一年生禾本科及一年生莎草科和部分阔叶杂草有效。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品属芽前除草剂,稗草等杂草种子处于萌动期施药效果最佳。2.为保证安全,水稻直播田、秧田、小秧移栽田、抛秧田、寄秧田等及病苗、弱苗或缓苗不好情况下禁用。漏水田使用要注意保持水层,否则会影响水稻生长。生长期的多种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和排水时应加注意。3.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4.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用药后器械彻底冲洗,废水妥善处理,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中毒须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完好。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要集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