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91780-F02-032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5 | |
农药名称: | 异稻·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异稻瘟净 | iprobenfos | 15%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95-14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2、防治叶瘟病,可在稻叶初见少量斑病是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有机磷类杀菌剂和三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3、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不要在养蜂区喷药。4、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均匀即可喷施,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在作物上。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瞳孔收缩,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若眼睛中溅入药液,要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带词标签送医院治疗,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