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64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4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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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盛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1、乙酰甲胺磷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其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2、本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
1. 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时间在白菜、甘蓝上为7天,在萝卜、大白菜上为14天。每季蔬菜最多施用2次。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 本品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用药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包装物。在洗涤药械和处理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池塘、河流等水源。7. 本品如发现有结晶析出,不影响质量,用时摇匀。本品易燃,在贮运和使用中注意防火。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如果药剂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如溅入眼中,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请医生诊视。2、如吸入中毒,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解毒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放置于儿童触达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2、本品易燃,避免将药剂贮存在高温或靠近明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