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01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22 | 有效期至: | 2008-1-4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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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5% |
硫磺 | sulfur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50-1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水稻稻瘟病应掌握在发病初期进行均匀喷雾。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2.喷雾时注意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时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硫磺和三环唑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杀菌剂,具有内吸作用。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 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杀菌剂交替使用。3. 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 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 、葡萄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此类作物上。5.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需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及溅入眼睛,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及施药器械。6.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 剩余药液及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硫磺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再对症治疗。硫磺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并加锁保存。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