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拌磷的毒性行为有什?甲拌磷的毒性行为有什么
毒性:属高毒类。急性毒性:LD503.7mg/kg(大鼠经口);70~300mg/kg(大鼠经皮)致突变性:微核试验:大鼠腹腔注射750μg/kg,5天,连续消费者毒。小鼠腹腔注射750μg/kg,5天。姊妹染色单体交换:人淋巴细胞2mg/L;仓鼠肝细胞40mg/L。生殖毒性:砂鼠腹腔注射最低中毒剂量(TDL0):2.5mg/kg(1天,雄性),引起**形态、活力计数改变。水生生物忍度**(48小时):鲤鱼为1.2ppm。原药喂大白鼠90天,最大无作用剂量为6ppm。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磷、硫的**物等毒性气体。燃烧(分解)产物:一**碳、二**碳、**硫、**磷。
甲拌磷的环境标准是什?甲拌磷的环境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甲拌磷最高容许浓度MAC 0.01mg/m3(皮)中国(GB4788-94)食品中有机磷农药的允许标准 0.02mg/kg(粮食)
农药甲拌磷是不是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啊?
别 名 3911;西梅脱;O,O-二乙基-S-(乙硫基甲基)二硫化磷酸酯 分子式 C7H17O2PS3 外观与性状 甲拌磷是透明的、有轻微臭味的油状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抑制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急性中毒:短期内接触(口服、吸入、皮肤、粘膜)大量接触引起急性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多汗、肌束震颤等。重者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呼吸麻痹。部分病例可有心、肝、肾损害。少数严重病例在意识恢复后数周或数月发生周围神经病。个别严重病例可发生迟发性猝死。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慢性中毒:尚有争论。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多汗、肌束震颤等。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甲拌磷 属于高毒农药, 是内吸杀虫、杀螨剂,具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抑制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
急性中毒:短期内接触(口服、吸入、皮肤、粘膜)大量接触引起急性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多汗、肌束震颤等。重者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呼吸麻痹。部分病例可有心、肝、肾损害。少数严重病例在意识恢复后数周或数月发生周围神经病。个别严重病例可发生迟发性猝死。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
慢性中毒:尚有争论。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多汗、肌束震颤等。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
自2007年1月起,我国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哪5种高毒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9号公告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以及违法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不得使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生产、推广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322号公告 为提高我国农药应用水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药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分三个阶段削减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的登记证(具体名单另行公布)。自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 二、自2005年1月1日起,除原药生产企业外,撤销其他企业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登记证(具体名单另行公布)。同时将原药生产企业保留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使用范围缩减为:棉花、水稻、玉米和小麦4种作物。 三、自2007年1月1日起,撤销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登记证(具体名单另行公布),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只保留部分生产能力用于出口发布第199号公告决定,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在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有甲胺、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灭线磷、硫环磷、蝇毒、地虫硫、氯唑磷、苯线磷等19种高毒农药。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