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1997年颁布,2001年国务院修改的《农业管理条例》,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农药可以用来杀灭昆虫、真菌和其他危害作物生长的生物。 最早使用的农药有滴滴涕、六六六等,它们能大量消灭害虫。但它们的稳定性好,能在环境中长期存在,并在动植物及人体中不断积累,为此被淘汰。 后来改用有机磷农药,如敌敌畏等,替代最初的农药。 然而它们的毒性太大,对人畜的危害很大。近年来,一批高效低毒的农药出现,现在人们已经找到了具有专一性的农药,即激素类农药。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药物。也是一种特殊的抗灾商品,更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于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具有重要作用。农药标准是农药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及其相应检测方法标准化的合理规定.
农药标准按其等级和适用范围分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又有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两种。国家标准由各国自行制定。
我国的农药标准分为三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人们为什么要使用农药
根据防治对象农药分为如下七大类:
一、杀虫剂。主要用来防治农林、卫生、贮粮及畜牧等方面的害虫,是农药中发展最快、用量最丈、品种最多的一类农药。
1、按化学成分来源及发展过程可将杀虫剂分为两大类。
⑴无机杀虫剂。如砷钙、**酸、氟化钠等。
⑵有机杀虫剂。
①天然有机杀虫剂,包括植物性杀虫剂,如鱼藤、除虫菊、烟草等;矿物性杀虫剂,如机油、柴油等。
②人工合成杀虫剂,包括有机氯类杀虫剂,如三氯杀虫酯、林丹等;有机磷类杀虫剂,如久效磷、敌百虫等;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如西维因、克百威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如氯氰菊酯等;有机氮类杀虫剂,如杀螟丹等。
③生物杀虫剂。包括微生物杀虫剂、生物代谢杀虫剂和动物源杀虫剂,如苏云金杆菌(Bt)等.
2、按杀虫剂的作用方式可分为10类。
⑴胃毒剂:药剂通过昆虫取食而进入消化系统发生作用,使之中毒死亡,如乙酰甲胺磷等。
⑵触杀剂:药剂接触害虫后,通过昆虫的体壁或气门进入体内,使之中毒死亡,如马拉硫磷等。
⑶内吸剂:指由植物根、茎、叶等部位吸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或由种子吸收后传导到幼苗,并能在植物体内贮存一定时间而不妨碍植物生长,且被吸收传导到各部位的药量,足以使为害该部位的害虫中毒致死的药剂。
⑷熏蒸剂:指施用后,呈气态或气溶胶的生物活性成分,经昆虫气门进入体内引起中毒的杀虫剂,如溴甲烷、磷化氢等。
⑸拒食剂:药剂能够影响害虫的正常生理功能,消除其食欲,使害虫饥饿而死,如印楝素等。
⑹性诱剂:药剂本身无毒或毒效很低,但可以将害虫引诱到一处,便于集中消灭,如棉铃虫性诱剂等。
⑺驱避剂:药剂本身无毒或毒效很低,但由于具有特殊气味或颜色,可以使害虫逃避而不来为害,如樟脑丸、避蚊油等。
⑻不育剂:药剂使用后可直接干扰或破坏害虫的生殖系统而使害虫不能正常生育,如喜树碱等。
⑼昆虫生长调节剂:药剂可阻碍害虫的正常生理功能,扰乱其正常的生长发育,形成没有生命力或不能繁殖的畸形个体,如灭幼脲等。
⑽增效剂:这类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效很低,但与其他杀虫剂混合后能提高防治效果,如雷力牌消抗液等。
3、按毒理作用方式的不同可将杀虫剂分为4类。
⑴物理性毒剂,如矿物油等。
⑵原生质毒剂,如重金属、砷素剂、氟素剂等。
⑶呼吸毒剂,如磷化氢、硫化氢、鱼藤酮等。
⑷神经毒剂,如植物性杀虫剂(如烟碱、除虫菊等)、有机磷酸酯类、氨基甲酸酯类等。
此外,作为杀虫剂应用的还有活体微生物农药,这类活体微生物农药,主要是指能使害虫致病的真菌、细菌、病毒,经过人工培养,当作农药来防治或消灭害虫,如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等。
二、杀螨剂。主要用来防治危害植物的螨类的药剂,常被列入杀虫剂来分类(不少杀虫剂对螨类有一定防效)。杀螨剂根据其化学成分,可分为三大类。
1、有机氯杀螨剂。
2、有机磷杀螨剂,如哒螨灵(速螨酮、扫螨净)等。
3、有机锡杀螨剂,如三唑锡、苯丁锡等。
三、杀菌剂。对植物体内的真菌、细菌或病毒等具有杀灭或抑制作用,用以预防或防治作物的各种病害的药剂,称为杀菌剂。
1、按化学成分来源和其化学结构可分为3类。
⑴无机杀菌剂,指以天然矿物为原料的杀菌剂和人工合成的无机杀菌剂,如硫铜、石硫合剂。
⑵有机杀菌剂,指人工合成的有机杀菌剂。如有机硫、有机汞、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等。
⑶生物杀菌剂,包括农用抗生素类杀菌剂和植物源杀菌剂。
①农用抗生素类杀菌剂,指在微生物的代谢物中所产生的抑制或杀死其他有害生物的物质,如井冈霉素、春雷霉素、链霉素等。
②植物源杀菌剂,指从植物中提取某些杀菌成分,作为保护作物免受病原侵害的药剂,如大蒜素等。
2、按作用方式可分为保护剂和治疗剂两类。
⑴保护剂:在植物感病前施用,抑制病原孢子萌发,或杀死萌发的病原孢子,防止病原菌侵入植物体内,以保护植物免受为害,如波尔多液、代森锌等。
⑵治疗剂:在植物感病后施用,这类药剂可通过内吸进入植物体内,传导至未施药部位,抑制病菌在植物体内的扩展或消除其危害,如甲基硫菌灵、多菌灵、三唑酮等。
3按使用方法可分为3类。
⑴土壤处理剂:指通过喷施、浇灌、翻混等方法防治土壤传带的病害的药剂,如石灰、五氯硝基苯等。
⑵茎叶处理剂:指主要通过喷雾或喷粉施于作物的杀菌剂,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⑶种子处理剂:指用于处理种子的杀菌剂,主要防治种子传带的病害,或者土传病害,如戊唑醇等。
四、杀线虫剂。指用来防治植物病原线虫的一类农药,施用方法多以土壤处理为主,如嗅氯丙烷等;有些杀虫剂也兼有杀线虫的作用。
五、除草剂。用以消灭或控制杂草生长的农药,称为除草剂,亦称除莠剂。可从作用方式、施药部位、使用方法、化合物来源等方面分类。
⑴按杀灭方式可分为
①灭灭生除草剂(即非选择性除草剂):指在正常用药量下能将作物和杂草无选择地全部杀死的除草剂,如百草枯、草甘膦等。
②选择性除草剂:只能杀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甚至只杀某一种或某类杂草的除草剂,如敌稗、乙草胺、丁草胺、拿埔净等。
⑵按作用方式可分为
①内吸性除草剂:药剂可被植物根、茎、叶、芽鞘吸收,并在体内传导到其他部位而起作用,如西玛津、茅草枯等。
②触杀性除草剂:药剂与植物组织(叶、幼芽、根)接触即可发挥作用,药剂并不向他处移动,如百草枯、灭草松等。
⑶按使用方法还可以分为土壤处理剂和土壤处理剂两类。
六、杀鼠剂。杀鼠剂是用于防治鼠害的一类农药。
⑴按化学成分可分为:
① 无机杀鼠剂,如磷化锌等。
②有机杀鼠剂,如敌鼠钠盐等。
⑵按作用方式可分为:
① 急性杀鼠剂,如安妥等。
②作用缓慢的抗凝血杀鼠剂,如大隆等。
七、植物生长调节剂。指人工合成或天然的具有天然植物激素活性的物质。植物生长调节剂种类繁多,其结构、生理效应和用途也各异。按作用方式可分为4类。
①生长素类:能促进细胞分裂、伸长和分化,延迟器官脱落,形成无籽果实,如吲哚乙酸、吲哚丁酸等。
②赤霉素类:主要是促进细胞伸长,促进开花,打破休眠等,如赤霉酸等。
③细胞分裂素类:主要是能促进细胞分裂,保持地上部绿色,延缓衰老,如6-芐基氨基嘌呤等。
④其他:如乙烯释放剂、生长素传导抑制剂、生长延缓剂、生长抑制剂等。
上述七大类农药在农业生产上使用极为广泛,利用农药进行植物病虫草螨线虫鼠害的防治,其优点在于收效快、效果显著;使用方便、受地区及季节限制较少;可以大面积使用,便于机械化;杀虫范围广,几乎所有的害虫都可以利用杀虫剂来防治;农药品种和剂型可以远距离运输并且可以长期保存。正确使用农药,对于保护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取得产量,保障人类生存的基本事物来源,具有重要意义。其缺点在于如果使用不当,容易引起作物药及非靶标生物的中毒;可以诱导病原物的抗性的产生;以及残留;影响环境等。消灭田里的害虫,农药效果好,见效快。人类为了获得更多的粮食产量,就把害虫全杀死,所以喜欢用农药,归根结底是利益关系!四个字——“增产保收”因为你不在农村 用不着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