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咪唑乙烟酸登记证PD20081034-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0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8-6 有效期至: 2028-8-5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低毒

除草剂咪唑乙烟酸登记证PD20081034-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1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可用于播前混土,播后苗前、早期苗后,大豆1-2复叶期处理,施药应根据豆田杂草和环境情况而定。播前混土处理,在大豆播种前施药,药后混土3-5厘米。播后苗前处理:土地平整,不要有土块及残株,大豆播种后出苗前施药。早期苗后处理:大部分杂草在3叶期以前或植株小于5厘米时施药。2.用水量:200-450千克/公顷(14-30千克/亩)。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可采用背负式喷雾器或拖拉机带动之喷雾器施药,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是大豆田选择性除草剂,苗前土壤处理和苗后茎叶喷雾都可应用。防除对象:稗草、狗尾草、金狗尾草、马唐、千金子、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等单子叶杂草;苋菜、藜、蓼、苍耳、茼麻、龙葵、兰花菜等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干旱时本品土壤处理应浅混土或采用苗后早期用药,并加大喷药时的用水量,以提高防效,尽量避免在播后苗前期用药。2.选用苗后早期处理用药时,应控制在推荐的时间内喷药,宜早不宜晚。春大豆生长期间用药一次。3.禾本科杂草占优势的地块,采用推荐用量的上限。严格用药量,勿超量使用,喷雾均匀周到,勿重,勿漏喷。4.按此标签推荐的方法使用本品12个月后,后茬可以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5.不要在使用本品后36个月内,种植甜菜、油菜、谷子、亚麻、西瓜、蔬菜等作物。6.施药时要详细阅读产品标签,穿戴防护用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吞服、吸收、或经皮肤吸收后对人畜有害。3.不慎误食或吞服时,勿催吐,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药剂不能用铁或铝制品存放。3.使用后的空瓶或空桶应集中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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