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登记证PD20131648-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64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8-1 有效期至: 2028-7-31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一年生阔叶杂草 100-12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40-50升,茎叶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铁苋菜、马齿苋、小旋花、龙葵、藜、蓼、鬼针草、水棘针等。本品可被杂草茎、叶和根吸收,达到除草的目的。
注意事项
1.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不慎吸入药液,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经口误服: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粮食、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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