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31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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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溪市京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期: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次数:1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每亩用水30~50升/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用于非耕地防除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2.配药和喷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和面罩,穿胶鞋。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或饮食。3.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并及时更换清洗工作服。4.本品对鱼类、蜜蜂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和蜜蜂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留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如药液溅到皮肤,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15分钟以上;3.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4.若吞服,严禁引吐,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诊治。治疗时禁用阿托品,可插管洗胃后,给活性炭和硫酸钠。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本品应加锁保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3.勿与食品、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同贮同运。避免与酸、碱性介质混放。运输时要注意避光、防高温和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