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29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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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12-27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
注意事项 | |||
1、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使用推荐的高剂量。 2、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3、喷药后4小时内降雨,药效会降低,可酌情补喷。施药后7天内,禁止在施药区放牧、割草等。 4、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6、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水源、水系及污染食物和饲料,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8、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9、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10、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11、用过的空包装、空瓶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属可燃液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