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29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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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呋虫胺 | dinotefuran | 0.0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千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稻飞虱发生初期撒施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可通过脊柱神经传递的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根系吸收并向顶传导,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生物放飞区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不得在水域附近使用,勿将药品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等。中毒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用阿托品0.5-2mg/k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等,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