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2甲·草甘膦登记证PD20182986-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986 首次批准日期: 2018-7-24 有效期至: 2028-7-23
农药名称: 2甲·草甘膦 毒性: 低毒

除草剂2甲·草甘膦登记证PD20182986-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铵盐 glyphosate ammonium 88%
2甲4氯钠 MCPA-sodium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100-140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杂草旺盛生长为适宜施药时期,应选择晴天无风天气施药,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草甘膦铵盐和2甲4氯钠复配而成的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因此本品对后茬作物不会产生影响。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和使用时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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