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氧氟草醚登记证PD20080891-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8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7-9 有效期至: 2028-7-8
农药名称: 乙氧氟草醚 毒性: 低毒

除草剂乙氧氟草醚登记证PD20080891-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2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蒜田 一年生杂草 52-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能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双子叶杂草,如:日本看麦娘、猪殃殃、婆婆纳、播娘蒿、荠菜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2.对秋播和早春播露地蒜:于大蒜播种后到立针前或2叶1心期到4叶1心期,用本品52~60克兑水60~120公斤喷雾效果为佳;地膜蒜:大蒜播种后盖膜前兑水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苯醚类选择性大蒜地专用除草剂,对多种一年生杂草具有较好的除草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大蒜田作物上最多使用1次。避开大风,在下午5点以后用1.3毫米孔径喷头粗喷雾。2.土壤温度低时可用低限。大蒜1~2叶期时不可使用。3.大蒜药后可能有白斑,一周后可恢复,不影响产量。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若药剂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往医院,若误服,灌水,不可催吐,应送到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