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23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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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一次,用水将本品稀释后定向均匀喷于杂草茎叶上。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膦酸类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紊乱,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停止,最终导致杂草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上,产生药害。2、施药最好在晴天无风条件下进行,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3、喷雾时注意个人安全防护,施药时不可饮食、吸烟、喝水。施药后应及时进行个人清洗。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5、本品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宜作茎叶处理,天气干热时使用登记批准高剂量。本品遇土壤易产生“钝化”,失去活性,配制时不宜用浑浊水和井水,避免降低药效。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9、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10、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对症治疗: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除去农药,使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4、误服中毒:立即用清水漱口,携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