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21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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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于玉米3-5叶期,杂草2-5叶期,兑水均匀喷雾。2、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玉米田及玉米2叶前及6叶后,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3、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科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又有很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5、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6、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7、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8、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睛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9、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10、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眼睛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阴凉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