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20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06-17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5-2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期:水稻移栽后缓苗后药土撒施一次,药后保持浅水层5—7天后常规田管。2.漏水田不能施用。3.该药对水稻较安全,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本品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4.适用于南北各稻区。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用于水稻移栽田。可有效地防除鸭舌草、牛毛草、眼子菜、野慈菇、陌上菜、节节菜、水苋菜、鳢肠、异型莎草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对稗草也有一定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在施药、排水时注意不让本品飘移到阔叶作物上。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包装容器不可挪作他用或随便丢弃。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5.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6.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带防护眼睛,穿干净防护服。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泄漏处理: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时,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并要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