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3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6-24 | 有效期至: | 2028-6-23 |
农药名称: | 阿维·丁醚脲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6% |
丁醚脲 | diafenthiuron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21-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虫害发生初期开始每亩使用本品21-25毫升兑水叶面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性,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应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急救治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