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7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20 | 有效期至: | 2028-6-1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草甘膦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 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草甘膦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较强。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加工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穿戴防护服和口罩。包装本品的包装物应焚烧处理,如在装载和运输过程中泄露,应立即清理现场,并将遗留的药品用大量的清水稀释,冲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为微毒,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加工和施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要防止溅入眼内;如溅入,要立即用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严格保管,加锁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不能让儿童和不相关人员接触,远离食物、饲料和水源,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